2008/08/15

論自殺與自律 - 康德與儒家對談

論自殺與自律 - 康德與儒家對談

撮要

  康德依定然律令之程式,論定自殺乃違反人對自己的完全義務。但此與自殺式的「捨生取義、殺身成仁」似非不相容。後者當是一義務的行為,如是,並不違反康德之意,只有這種自殺方可稱為「自律的自殺」,其餘種種都不是。如是,康德之分析實質上證成了:出於解除自己生命的痛苦的自殺不可能是一自律的自殺,如是,對於自殺的干涉並不違背自律原則的要求。

--待續--

  李瑞全博士,臺灣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所長,香港中華生命倫理學會創建者之一,臺灣《應用倫理研究通訊》主編,專長于應用倫理學與科學哲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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